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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用好使足“免抵退”

www.cijmfd.com 2025-09-01 行政诉讼
从2002年起,生产型企业自营和委托出口货物,已全部实行“免、抵、退”税方法,企业得到了降低资金占用、等好处。但,有一些企业没合理的利用这个政策。
正确选择出口方法
现在,企业出口产品主要有自营(委托)出口和通过外贸买断出口两种方法,当然,退税也有了两种不同方法,因而税负就会有非常大不一样。纳税人应结合自己状况,尽量使用税负低、出口退税多的出口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拿货物金额×退税率。
对出口货物库存账和销售账均使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目×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
买断出口方法,在实质操作中,先由两者订立货物购销合同,生产企业委托企业报关出口,外贸出口企业根据外汇收入数买断外汇牌价(含税),折算成人民币结算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依据外销合同的外币数额乘以买断外汇牌价的金额,计算出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由外贸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外贸出口企业赚取的收入是银行外币结算额、退税与买断外汇额之间的差价。
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销售收入×退税率(应退税额<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或者,应退税额=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退税额>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举例剖析如下:
某生产企业,2002年出口销售收入500万USD(FOB价),出口销售2700万元,进项税额340万元,成本320万元,银行USD牌价 ∶8.27,增值税税率7%,退税税率5%,税率33%,买断外汇牌价∶9.35.假设内销收入及盈亏、成本不予考虑,仅从二种出口方法上增值税的征、退税额对生产企业的影响状况进行剖析。
采取自营出口方法:收益=销售收入×银行外汇牌价-CPS-成本-(销售收入×银行外汇牌价)×征退税率差=032.3(万元);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银行外汇牌价×出口退税税率=620.25(万元);
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银行外汇牌价×征退税率差-增值税进项税额=-257.3(万元);
出口退税额=257.3(万元);
应纳所得税=340.66(万元)。
采取买断出口方法:收益=外销收入×买断外汇牌价/(+增值税税率)-CPS-成本=975.73(万元);
应纳增值税=外销收入×买断外汇牌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增值税进项税额=339.27(万元);
应纳所得税=32.99万元。
依据以上计算可以看出,自营出口方法经济效益较好,因此,假如企业拥有出口经营权,应选择自营出口。假如企业不拥有出口经营权,或者企业资金短缺,对退税政策操作不熟知,则选择买断出口方法。
在买断出口经营中,买断汇率的确定十分重点,买断外汇牌价有一个上限,高于此上限,外贸出口企业就会亏损,买卖没办法达成。怎么样测算买断外汇牌价呢?假如双方经济利益相等,则有公式:
买断外汇牌价=[(+征税率)/(+征税率-出口退税率)]×国家外汇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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