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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什么?

www.cznie.com 2025-08-27 行政诉讼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什么?

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与案件无牵连;

2.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 可以履行保证义务。这意味着保证人需要有能力监督并确保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不离开居住地、不干扰证人等,并在嫌疑人违反这类条件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遭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什么状况下会变更为监视居住?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手段,一般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特定条件下没办法或者不适合推行拘留、逮捕的状况。它涉及到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但比拘留和逮捕的程度要轻。监视居住的变更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原因:

1. 健康情况:假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健康情况紧急到没办法在羁押场合生活,可能考虑变更为监视居住。

2. 案件性质:对于一些轻微犯罪或者非暴力犯罪,且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构成逃脱风险的,或许会选择监视居住。

3. 社会干扰:假如羁押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或者考虑到嫌疑人的家庭和社会责任,也会选择监视居住。

4. 证据采集:在案件证据尚未充分,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又不适合继续羁押的状况下,可以改为监视居住。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可以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由于案件的特殊状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手段更为适合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手段的。”

这类规定明确了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同时也为变更其他强制手段为监视居住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实质操作中,需要由有权机关依法决定,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选择需要慎重,他们需拥有肯定的社会信用和经济能力,以确保可以履行监督义务。在实质操作中,律师会依据具体状况帮助犯罪嫌疑人探寻适合的保证人,并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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