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肇事逃逸后达成和解可否撤案
肇事逃逸后,即便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也不可以撤销案件。这是由于肇事逃逸行为已经触有交通管理法规,不止是对受害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公共交通安全的紧急威胁。
1.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一旦逃逸者与受害者或有关方面达成了和解协议,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可以就此了结。
2.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然需要对逃逸者进行查处,并依据逃逸行为导致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2、肇事逃逸的认定状况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种状况: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开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这种行为明显是对事故责任的逃避,是典型的肇事逃逸行为。
2.觉得自己对事故没责任,开车驶离事故现场。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虽然可能主观上觉得自己没责任,但客观上仍然离开了事故现场,因此也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3.有酒后和无证开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置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这种行为同样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和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因此也被视为肇事逃逸。
4.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或者留下假名字、假地址、假联系方法后离开。这类行为都表明当事人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因此也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5.在同意调查期间逃匿,或者离开现场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了解发生交通事故的。这类行为同样是对法律的挑衅和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漠视,因此也被视为肇事逃逸。
6.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成本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的。这种行为不只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共交通秩序,因此同样被认定为肇事逃逸。